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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1-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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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1841-1911

1841年(清道光二十一年),张岳崧受知府明谊之托编纂的《琼州府志》中明确记载:“万州有千里石塘、万里长沙,为琼洋最险之处”。该书还记载,在海南岛南部设崖州协水师营,其所巡洋面,南达暹罗(今泰国)、占城(越南中部)之洋。


1842年(清道光二十二年),魏源受林则徐委托编著的《海国图志》卷二之《圆图》中,标绘有“万里长沙”、“千里石塘”和“七洲洋”,分别指南海诸岛中的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


1868年(清同治七年),英国海军部海图局编制的《中国海指南》记载了中国渔民在南沙群岛活动情况,郑和群礁有“海南渔民,以捕取海参,贝壳为活,各岛都有其足迹,亦有久居礁间者,海南每岁有小船驶往岛上。携米粮及其他必需品,与渔民交换参贝。船于每年十二月或一月离海南,至第一次西南风起时返。在益多阿白(即太平岛)岛上之泉水,较他处为佳”的记载。


1876年(清光绪二年),清朝驻英国公使郭嵩焘在其所著的《使西纪程》中记载,“二十四日午正,行八百三十一里,在赤道北十七度三十分,计当在琼南二三百里,船人名之曰齐纳细(China Sea),犹言中国海也。……左近柏拉苏岛(Paracel Island,即西沙群岛),出海莅(参),亦产珊瑚而不甚佳,中国属岛也。”


1880年左右(清光绪年间),《八省沿海全图•石塘礁图》描绘了“广东潮州海南拔达司岛石塘礁”(今东沙群岛),“拔达司”为西文Pratas之音译。图中注记“故议论于石塘东南、东北两角安设灯标,岛上建立灯塔,俾行船至此,知所趋避也”。预备安设灯塔表明清朝政府对石塘礁行使管辖权。


1887年6月26日(清光绪十三年),中国与法国政府(代表越南)签署了中法《续议界务专约》。


1898年12月10日,美国和西班牙在巴黎签订了《美国和西班牙和平条约》(简称《美西巴黎条约》)。其中第三条规定,西班牙将通称菲律宾群岛的各岛屿让与美国。根据该条约,菲律宾领土西部边界为:沿北纬4°45′与东经119°35′交接处往北,至北纬7°40′处,然后沿着此纬度线往西,至东经118°交接,后沿东经118°往北,至其与北纬20°交接处。我国的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各岛礁均不在该条约所割让岛屿的范围内。


1900年11月7日,美国和西班牙在华盛顿签订了《西班牙和美国为割让菲律宾外围岛屿的条约》(即1900年《美西华盛顿条约》),其中规定,西班牙将其在缔结巴黎和约时可能拥有的属于菲律宾群岛的位于该条约第三条所述界线以外的任何和所有岛屿的所有权利和权利让予美国。这表明,南沙群岛和黄岩岛不属于菲律宾群岛之列,南沙群岛和黄岩岛并不在该条约所述的岛屿范围内。


1909年4月(清宣统元年),两广总督张人骏派遣广东水师提督李准率领海军官兵一百七十余人,分乘伏波、广金、琛航三艘军舰巡海视察西沙群岛,查明岛屿十五座,命名勒石,并在永兴岛上升旗鸣炮,宣示主权。

1911年,辛亥革命后,广东省政府宣布将西沙群岛划归海南岛崖县(今三亚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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