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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越南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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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越南海洋研究所副所长率团访问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2010年3月1~3日,由越南海洋研究所副所长Vo Si Tuan教授率领的代表团访问了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访问期间,双方学者在海洋科学各领域作了学术报告,并进行了热烈讨论。经讨论,双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签署了此次中越海洋合作备忘录。双方有意在南海海洋生态系统及其对全球变化的响应,近岸水域中珊瑚礁、海草床、红树林等生物地球化学过程,海洋保护区及海洋生态系统修复,赤潮、生物入侵等海洋灾害的预防及处置,南海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有机物中的自然毒素,南海海洋地质、物理海洋、卫星遥感等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鼓励双方科研人员进行互访交流。同时,向中越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第八次会议提交了两项中越合作项目:“有害藻华对气候变化的响应”和“中国和越南沿海泻湖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地球化学研究”。

 

2. 第二届中越海洋科学研讨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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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4~18日,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张海生所长率团访问越南海洋研究所。访问期间,双方举行了第二届中越海洋科学研讨会,双方学者作了学术报告,并进行热烈讨论。双方认为,合作领域可以扩大至海洋生物地球化学、分子生物学、物理海洋、海洋遥感等领域,具体合作可以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通过互派科学家到对方实验室工作、举办研讨会、培训班和座谈会、共同制定和实施联合项目、组织联合科学实验和海上考察等方式进行合作。


3. 中越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专家工作组第二轮磋商在越南举行

中越海上低敏感合作专家工作组第二轮磋商与2012年11月7日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中方代表团团长为外交部边海司副司长易先良,成员包括国家海洋局、交通部海事局、中国地质调查局等。越方由外交部海洋司黎桂琼司长担任团长、国防部、公安部、交通部、科技部、环境资源部、农村事务部、地质研究院等部门参加。此次会议是在今年5月在北京举行的首轮磋商基础上举行的,与会双方详细介绍了拟实质性推动的合作项目,其中越方提出包括北部湾海洋与岛屿科技研究与环境管理合作、红河三角洲外围现代沉积环境研究项目等在内的4个项目,中方提出包括中越湄公河及邻近海域生态环境综合评价研究、中越南海海上搜救环境预报等在内的多个合作项目。双方同时就合作的原则、区域、内容和方式等问题进行了磋商,并商定下一轮磋商于2013年4月或5月在中国进行。


4. 中越海洋领域合作取得新突破——两国总理见证签署北部湾海洋及岛屿环境综合管理合作研究协议

2013年10月13日,受国家海洋局委托,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代表中方与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朱范玉显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越南总理阮晋勇见证下,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关于开展北部湾海洋及岛屿环境综合管理合作研究的协议》(简称《协议》)。

该《协议》是根据中越两国政府于2011年10月签署的《关于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为落实2013 年6月越南国家主席访华期间两国政府发表的联合声明, 进一步发展两国友好合作关系,推动海上务实合作达成的合作协议,也是近年来中越签署的首个政府间海洋领域合作项目文件。

《协议》规定, 双方将开展北部湾湾口内海洋环境管理及科学研究合作,增强对北部湾海域海洋环境与生态状况的了解,提高海洋环境的管理水平,为北部湾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及应对污染事故提供参考和技术支撑。双方将通过合作研究、举办学术研讨会以及交流培训等方式,加强在海洋生态保护方法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开展环境管理示范区建设,同时向两国民众普及海洋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公众海洋环保意识,更好地保护北部湾的环境与生态。

李克强总理13日与越南总理会谈时指出,中方愿与越方沿着海上、陆上、金融三条主线统筹推进合作,相互促进,实现互利共赢。《协议》的签署是中越双方维护稳定,促进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的具体体现。下一步《协议》的实施将进一步开启中越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之门,有利于南海的合作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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