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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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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

1月30日,针对越南侵占我南沙群岛岛礁和其1979年9月发表的白皮书,中国外交部发表题为《中国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无可争辩》的文件,论证中国对两群岛的主权。

5月15日,马来西亚政府单方面宣布对从基线量起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拥有主权和管辖权,将曾母盆地以及南沙群岛中的11个岛礁纳入其版图。

7月3日,越南和苏联签署关于越南南部大陆架进行石油和天然气地质勘探和开采的合作协定。

7月2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发表声明指出,任何国家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可在我国南海海域从事勘探、开采和其他活动都是非法的,“任何国家与国家之间为在上述区域内进行勘探、开采等活动而签订的协定和合同都是无效的”。

8月,菲律宾派兵侵占我司令礁。

11月8日,中国海军航空兵2架轰-6型轰炸机,首次对南沙群岛实施远程空中侦察。


1981年

6月,中国台湾中油公司派测勘队登上太平岛并设置“太平岛一号井”。

11月6日,国务院批准,将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革命委员会改为“广东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县级),作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的派出办事机构,由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公署直接领导。


1982年

1月18日,越南外交部发表《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越南领土》白皮书,再次对我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提出无理的领土要求。

2月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杨得志、副参谋长杨勇视察西沙群岛。

11月12日,越南政府发表的《关于越南领海基线的声明》称,1887年中法界约“规定”了北部湾的海上边界线。同时,将中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作为越南所属群岛,并声称将为其规定领海基线。

11月28日,针对越南政府发表的《关于越南领海基线的声明》,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指出:越南政府宣称的所谓北部湾边界线是非法的、无效的,这是对中越两国历史边界条约的肆意歪曲和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1887年中法签订的《续议界务专条》根本没有划分过北部湾海域。因此,在北部湾海域从来就不存在什么海上边界线。并再次重申,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83年

4月24日,中国地名委员会受权公布《我国南海诸岛部分标准地名》,共287个。

5月~6月,中国海军南海舰队舰艇编队赴南海进行远洋航海训练,于5月22日到达曾母暗沙。这是中国海军舰艇首次抵达南沙群岛海域。

8月20日,马来西亚派兵侵占我弹丸礁。

9月14日,中国政府就马来西亚非法侵占我南沙群岛弹丸礁发表声明,重申“在南中国海的所有群岛——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及东沙群岛历来都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对于南沙群岛的合法主权,绝不允许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及采取任何方式加以侵犯。”


1984年

5月31日,中国决定设立海南行政区,将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改由海南行政区管辖。

7月,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开始进行“南沙群岛及邻近海域海洋综合考察”,历时24天,航程3172海里,调查海区的南端为我国的曾母暗沙。

10月10日,马来西亚外交部宣布已与越南达成协议,共同讨论南沙群岛安波沙洲的“争端”,并引证1980年其新发行的大陆架划分界线地图,声称是马来西亚的“领土”。


1985年

6月12日,中国政府致函联合国秘书长,指出菲律宾提出的所谓“卡拉延岛群”是中国领土南沙群岛的组成部分,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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